標題符號設計 本期專題:運動休閒服務人力資源專業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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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元、楊忠和、周慧瑜

  運動休閒服務業為行政院所頒訂「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的重點項目之一,為促進產業健全發展,充分且優質的人才供給乃為最基本必要手段。從近年來國內運動健身俱樂部的迅速成長以及各類運動休閒活動的興起,可見國人對運動、休閒、養身的需求與消費能力正逐年提高。在國人願意為健康付出更多時間與金錢時,國內的運動休閒服務市場正充滿著成長潛力,但如何提供高品質、高滿意度的適當服務,乃成為此一新興產業所面臨的挑戰。正如同其他服務業一般,從業人員素質是決定服務品質的關鍵因素
傷害防護員是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專業證照之一。

,然而國內運動休閒服務業對從業人員的學歷要求偏低,目前實際從業人員具有運動休閒專業學歷背景者所佔比例相當的低。對應於高等教育體系中現有八十四個運動休閒相關系所,每年約畢業3000人的大量人才供給,供需之間呈現大幅的落差。研究顯示,我國運動休閒服務業之人才供需正面臨以下六項亟待努力的策略與方向。

■ 從業人員專業程度偏低,亟需推動回流教育以提升運動休閒服務水準

  目前國內的運動休閒服務業,由於業者在人員聘用上普遍不要求需具備相關學歷背景,相關科系所之畢業生也以擔任體育教師或職業運動員為主要出路。就整體而言,此一產業之從業人員,多數由工作經驗中累積所需之專業知識,對於運動科學、運動管理等方面之基礎訓練較為不足。此現象一方面隱藏著產業難以經由聘用專業人才以促進產業素質提升的危機;另一方面也透露出學校教育管道的培訓方向無法對應業界實際需求,進而造成相當高比例畢業生需另覓出路的問題。
  顯然地,產業中既有人力素質的結構性問題,除了必須加強企業主對從業人員專業性的重視程度之外,具體改善方式包括從大學校院及技職院校中另闢回流教育管道,或由企業自行辦理在職培訓。從政府的立場,可從教學資源上實質鼓勵學校開設在職專班或回流教育課程;對學校而言,亦可藉由課堂中師生的互動,瞭解目前業界對專業知能類型與深廣度之需求,進而回饋檢討系所的教學目標與課程規劃。此外,企業更應支持員工接受在職進修教育,使人力素質的提升與終身學習環境的塑成,促成運動休閒服務的專業化,進而帶動產業的擴大與成熟。

■ 學校教育與產業人才需求脫節,亟需調整學程以協助產業升級

  近年來國內運動休閒風氣的提升,除了從健身俱樂部市場的大幅成長可見一斑外,另一個明顯的現象出現在高等教育的系所設立上。教育部的統計資料顯示由88學年度至92學年度,5年間設立有運動休閒相關系所的數量總計增設了30個相關科系,8個相關研究所,增幅高達79%。然而一方面由於產業的發展尚未穩定成熟,每年新增的人才需求規模遠低於畢業生人數的情況下,乃發生了供需數量失衡的窘境;另一方面,相關系所雖爭相設立,但在課程規劃與師資聘任上,與實際業界需求存有一定落差,以致供需雙方在「質」的認知上也出現脫節的問題。
  對於此一人才供需質量失調的現象,各系所必須積極檢討本身在人才培訓上的目標定位與策略規劃,以滿足就業市場的真正需求。建議政府可訂定具體辦法及行動措施,協助各系所強化策略規劃及計畫執行能力,同時釐清各大專院校的角色定位,以充分發揮各校在人才培訓上的互補功能,使教育資源在充分運用下,確實達成提供產業需求人才、協助產業朝知識化發展升級的目標。

■ 運動場館需要適度法令鬆綁,充分提供運動休閒產業所需發展空間

  我國職業運動選手的培訓,除了學校教育體系之外,社會培育管道如道館等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但相對於其重要性而言,國內道館因土地使用相關法規未賦予合法設立之權利,使其無法辦理營業登記而長期處於違規使用的狀態,或者僅能利用學校體育場館或其他公共活動空間的方式進行培訓課程。在缺乏健全有利的經營環境下,人才培訓環境自然無法要求配套設施的完整甚至教學品質的確保,更難以吸引人才投入職業運動。此外,另一種形式的運動場館如高爾夫球練習場等,以台北市為例,雖然其在營利事業登記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上均有法可據,但卻缺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使業者在設置申請時苦無受理機關,而現正營業中的練習場也處於無人監督的情況。但另一方面,相對於民間培訓機構或運動場館的窘迫經營,公有公共運動場館卻未獲得有效利用,除各級學校的運動設施之外,縣市立體育場館經常處於低度利用或閒置的狀態,從公共資源應有效運用於公眾服務的角度看來是亟需檢討改善的。
  上述各類運動場館的現況問題,必須憑藉政府從法制面加以解決。首先,民間培訓機構所遭遇的經營阻礙,必須由突破現行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著手,並由相關主管機關輔導業者合法化,以健全其發展環境。再者,各縣市政府對於高爾夫球練習場、游泳池、滑翔翼練習場等運動場館,應積極檢討現行相關法令與主管機關之完整性,以提供業者合理的經營空間並有效督導。至於各類公營運動場館的使用與經營,若能彈性開放場館之使用機能與服務時間,並適度引進民間活力推動運動場館之投資興建與經營,將有助於產業規模與專業人力需求的擴大,同時使社會大眾獲得更多元、可及性更高、且品質更好的運動休閒空間。目前台北市已有公營場館民營化的案例,其實施經驗應值得其它縣市參考與仿效。

■ 專業形象不足,亟需推展專業證照制度並健全專業人才任用管道

  證照制度之實施直接影響特定服務業的專業形象與服務品質之保障程度。目前國內在運動休閒方面之專業證照,主要包括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登山嚮導員、體能指導員、傷害防護員等,及各單項運動協會所核發之教練與裁判證,而諸如美國運動醫學會(ACSM)、國際有氧運動訓練與體能聯合會(FISAF)、美國有氧體能協會(AFAA)、美國運動阻力訓練學院(RTS)等,則是核發各類型體能教練之國際專業認證機構。雖然專業認證制度行之有年,但由於國內相關法令缺乏嚴格規範,業界也尚未將專業證照視為必要之人才聘用條件,導致多項檢定與培訓制度流於形式,缺乏有效的專業驗證與篩檢機制。然而隨著「運動需要專業引導以確保安全且促進健康」的觀念逐漸受到重視與推廣,諸如體能指導員、健身教練、傷害防護員等專業資格的認證,也必須重新制訂嚴謹的考核、檢定、實習、認證、進修及換證程序,並對執行過程適度地監督規範。當然,業界也必須正視對從業人員專業資格的要求,以有效推動專業認證的普及化。不過從健身俱樂部與上述各國際認證機構合作之經驗,可知政府應適度開放民間引進專業認證機制,將可藉助企業對市場趨勢之敏銳度,以市場機制有效引導運動休閒服務水準之提升。
  另一方面,目前由部分民間健身俱樂部業者積極推動的運動場館管理專業認證,也是值得大力推廣的方向。運動休閒場館的設備規劃、維護以及軟體服務的提供,需要跨領域專業的高度整合,因此無論是學校教育體系的專業養成、從業人員的專業認證、乃至場館設施的標準鑑定,都是產、官、學界可共同規劃與推動的重要工作。

■ 加強國際化人才之培育與延攬,協助產業與國際接軌以因應全球經濟

  在傳播科技已無遠弗屆的時代,運動賽事或休閒活動的直接與間接參與(如觀賞轉播),都已面臨全球競爭的市場。因此今後運動休閒服務業的發展不可能僅著眼於內需市場,而必須與國際市場持續接軌,於是國際化人才之培養便成為運動休閒服務業人才培訓的重點任務之一,且在策略上應以國內人才國際化為優先培訓目標,再就需長期養成而現階段人才不足的部分引進國外,也可藉此帶進技術以加速國內產業專業水準的提升。
  至於國際化人才培育環境的營造,首先必須由政府帶頭,針對我國未來國際化人才之需求類型與數量,進行整體性策略規劃並研訂推動計畫,以確保長期、系統化地落實培訓目標。對於具明確目標導向的人才需求,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可協調教育部以設立獎學金或留學補助等方式,促成優秀人才赴海外從事進修或研究工作。對於國外人才之延攬,政府亦可給予產業界鼓勵性補助,促成於海外服務之傑出本國人才或外籍專業人才至國內學術界及產業界服務,並在法制面適度解除部分行業從業人員的國藉限制條件。我國職棒目前引進外籍教練的作法,便在提升我國職業球隊素質上發揮了顯著的效果,是相當值得參考的案例。

■ 建立長期之人才供需調控機制以利政策引導與公共資源有效運用

  專業人才的供給與需求,雖說主要取決於產業發展情況,背後卻是社會、經濟、法令、教育等諸多條件交互影響的結果。人才供需的調和除了倚賴市場機制之外,政府的政策規劃與介面統合,是引導資源有效運用、避免供需過度失調的重要力量。正因為如此,為確保政策方向的前瞻性與有效性,政府必須建立對人力市場供需的宏觀調控能力,才有進一步進行策略研擬的基礎。而其中最基本的,便是應由政府設立專責單位,長期有系統的進行運動休閒服務人才供需數量與人才素質的統計與調查,建立人才供需資料庫,且該單位應具有資料分析及策略研擬功能,並與產業界及相關學研機構建立長期合作與定期研討之機制,針對人才供需之短中長期推估、人才培訓資源之配置、專業證照制度等,適時提出供需失衡警訊及調整計畫或因應措施,以掌握產業界對各類人才之需求變化,減少因教育資源重置造成之浪費與失業問題,更進一步促進運動休閒服務業的知識化與產業升級。

■ 結語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我國的運動休閒服務業日益蓬勃發展,行政院於二○○四年將運動休閒服務業列為「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的重點發展項目之一。充分與優質的人才供給乃產業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運動休閒服務業當然也不例外。本文由人才供給的角度出發,提出未來的發展策略建議,期能透過專業人才的培訓提高服務水準,促進我國運動休閒服務業之發展。本文各項課題的分析與建議,除了可分別提供給學術界與產業界作為未來人才供給與需求策略規劃的參考之外,亦可作為政府擬訂相關政策的參考。必須注意的是,人才供給只是促進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必須結合法制、經濟等其他面向的配套措施,塑造有利產業發展的環境,才能獲致成功。也唯有整體產業獲得蓬勃發展,才會真正發生人才的市場需求,人才供給也才有教育意義。未來政府相關單位如能發揮資源整合與政策引導的功能,將可推動我國運動休閒服務業朝向高質化的發展方向邁進。(林建元為台大城鄉所教授、楊忠和為台北體院校長、周慧瑜目前在英國求學中)

參考文獻
●行政院主計處(2004):93年國民所得統計。
●林建元、楊忠和、周慧瑜(2004):我國運動休閒服務業人才供需調查及培訓策略研究,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委託。
●姜慧嵐(2004):「台灣健康俱樂部產業概況與挑戰」,興體育、拼經濟-體育與台灣的經濟發展,台北: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高俊雄(2002):「台灣運動服務業之剖析與回顧」,台灣體育運動管理學報,創刊號,第1-17頁,台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
●陳鴻雁(2003):我國國民運動意識之調查研究,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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