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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委會LOGO 單元刊頭設計:建構運動與健康兼具的新生活觀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運動是促進健康的方法   在科學的進步,生活方式的自動化、電腦化與機械化等科技特質影響下,國人生活型態逐漸走向靜態化,致身體活動機會顯著減少。相對的,由於科技進步帶動經濟發展,國民能量與營養的攝取提高,加上生活緊張,工作環境的壓力等,造成國民體能與健康普遍衰退,生活品質降低。先進國家在2000年時,僅有22﹪的成年人從事休閒運動,達到健康水準,其他78﹪的成年人明顯忽視身體運動的價值,其中更有24﹪的成年人長期從事靜態工作而缺乏運動。依上述資料顯示,缺乏活動,已成為影響健康的另一因子,此一現象如不予改進,將使健康受到嚴重影響。
  放眼當前國際的健康推展趨勢,部分先進國家已著手推行「健康國家」的政策。以鄰近的新加坡為例,為達成提升國民生活品質、延長平均壽命及疾病與殘障的預防目標,即以營養提升、運動推廣、減輕壓力及戒菸為主要推行手段。
  「運動」是促進健康的重要方法,也是眾多休閒活動中,一項優質的選擇,無論是親自下場參與或觀賞,都能讓我們從生活的繁務中暫時抽離,隨著汗水的揮灑和場中
的戰情,獲得歸屬及成就感,更可增進身心的健康,這些收穫及效益是其他活動所無法比擬的。
  「全方位的健康」已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行政院將「健康臺灣」作為本(94)年的施政主軸,期提供國人一個穩定的生活環境,讓民眾活得喜樂、活得有希望,達成「健康國家」的願景。本會一直也以「健康+卓越」為施政目標,除致力於國家競技運動實力的提升外,亦以推展全民運動作為促進國人健康的重要策略。「運動人口倍增計畫」就是在這種理念下建構的,自91年7月正式推行以來,在各縣市政府及相關體育團體的共同努力下,92年規律運動人口增加69萬7,883人,占全部人口的12.8﹪;93年又增加51萬1,200人,使規律運動人口的比例達到13.1﹪。這個增加的數據,只能說初具成效,與先進國家相較仍有不少努力空間。
  本會將繼續由改善休閒運動設施、培育國民體能專業指導人才及辦理國民體育檢測作業等多方面著手,致力於推動全民運動及提升國民體能各項措施,擘劃全民運動發展的好環境:
一.改善休閒運動設施
  提供近便、友善的運動環境是普及運動風氣、提升國民運動參與的重要條件,政府各相關部會應積極協調合作,並輔導地方政府整合資源,逐年增加學校運動設施開放使用率、提升國民使用運動設施面積比率,並加強硬體建設與管理營運等軟體的改善。
二.培育國民體能專業指導人才
  每年平均認證50名國民體能指導員,預估至民國99年可認證500名以上之國民體能指導員,並建立經考試與認證合格之體能指導員人力資料庫,協調整合全國各縣市及公民營機關團體,於辦理體能活動時優先任用合格之體能指導員。
三.辦理國民體能檢測作業
  推動國民體能護照制度,統一訂定體能檢測項目,設置體能檢測站,定期全面化實施體能檢測;研擬成年人、老年人活動模式,針對不同工作屬性的上班族與銀髮族,研擬職場需求的身體活動模式,為即將來臨的銀髮族時代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推動以國民體能評核等第列為健康保險保費分級之依據。
四、辦理各項運動人口調查工作,建立我國每年體能變化數據
  持續進行我國各項運動人口數及分布族群調查,建立我國每年體能變化數據,以作為活動推廣之依據,輔導民間團體,積極從事各項體育活動。
五、建立體能推廣活動之組織架構
  除中央及縣市行政體系,推動體能活動外,結合鄉、鎮、市、區公所及社區等單位,辦理各種青少年、老人、小孩、婦女體能教室活動或晨間、晚間活動,促成全民運動風氣。
六、規劃運動彩券方案暨後續作業
  比照體育發展先進國家做法,發行運動彩券,作為發展競技運動及全民運動的經費,帶動全民體育運動的參與感與運動風氣。
七、落實學校運動設施的開放,提供民眾適當的活動場所
  我國學校運動場地數量約占全國運動場地的41﹪,開放學校運動場地,可以迅速擴充運動設施的數量,增加其使用率,並節省政府運動場館設施的投資經費。
八、落實大型企業設置運動指導員的措施
  「國民體育法」第10條雖明定,員工500人以上的機關、團體及企業,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惟缺乏強制規範,國內企業尚未完全落實此項政策,爰推動職工體育活動,鼓勵企業員工從事休閒運動,是政府推動社區體育活動之外,亟待推廣的全民運動的項目之一。
九、培訓基層體能指導及推廣人才
  服務社區、民眾,形成由社區主動向政府爭取運動設施或運動指導人才的模式,落實全民運動社區化,使人人愛運動,時時可運動,處處能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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