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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計畫處
壹、法定職掌
本處依本會組織條例第四條規定,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 關於體育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研擬、推動及協調事項。
- 關於召開全國體育會議之規劃及辦理事項。
- 關於體育發展基金之籌措、運用事項與體育基金會之審核、登記及輔導事項。
- 關於體育專業人才與運動教練之培養、進修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 關於國民體育宣導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 關於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 關於本會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管理事項。
- 其他有關體育事務之綜合計畫事項。
貳、內部業務分工
本處分設三科,其業務分工如下:
一、第一科:
- 關於體育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研擬、推動及協調事項。
- 關於召開全國體育會議之規劃及辦理事項。
- 關於本會年度及中、長程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彙辦、編擬及管制考核事項。
- 關於國民體育宣導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 關於本處施政計劃與預算之編擬及執行情形之管制事項。
二、第二科:
- 關於體育發展基金之籌措、運用事項。
- 關於體育基金會之審核、登記及輔導事項。
- 關於體育專業人才與運動教練之培養、進修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三、第三科:
- 關於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 關於本會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管理事項。
- 關於本會專案研究及民意調查之綜合研擬,規劃及協調事項。
- 其他有關體育事務之綜合計畫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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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單位:綜合計畫處
更新日期: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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