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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體育處
壹、法定職掌
依據本會組織條例第七條規定,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 關於國際體育交流政策與方針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
- 關於國際體育運動與學術交流合作之策劃、推動及輔導事項。
- 關於學校體育國際交流合作之協調、聯繫及輔助事項。
- 關於舉辦大型國際運動賽會與體育會議之策劃、推動及輔導事項。
- 關於旅外優秀體育運動人才之聯繫、輔導及外籍運動員、教練、裁判之管理事項。
- 關於國內外體育資訊之調查、蒐集、分析及出版事項。
- 其他有關國際體育事項。
貳、內部業務分工
本處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 關於國際體育交流政策與方針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
- 關於國際體育運動與學術交流合作之策劃、推動及輔導事項。
- 關於學校體育國際交流合作之協調、聯繫及輔助事項。
- 關於本處施政計畫與預算之編擬及執行情形之管制事項。
- 關於國內外體育資訊之調查、蒐集、分析及出版事項。
- 關於舉辦大型國際運動賽會與體育會議之策劃、推動及輔導事項。
- 外籍運動員、教練、裁判之管理事項。
- 其他有關國際體育事項。
二、第二科
- 關於旅外優秀體育運動人才之聯繫、及輔導。
- 關於海峽兩岸體育運動交流之聯繫及輔助事項。
- 關於海峽兩岸體育運動交流問題之專題研討事項。
- 關於大陸人士來台之體育專業審查事項。
- 其他有關海峽兩岸體育交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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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單位:國際體育處
更新日期: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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